论案例教学法在地方院校法理学课程中的应用——以邵阳学院政法系法学专业为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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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度邵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(2012JG03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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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法理学是学习法学的入门理论课程,但一些地方院校法理学课程受传统讲授法、教学内容及就业状况等因素影响,法理学教学得不到应有的重视,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,严重影响到法理学课程的生命力。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引导学生从个案理解抽象的法理,培养法律思维;有助于提高学生判断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;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,提升学习兴趣。相较于传统讲授法,案例教学法对教师、学生提出了更高要求,并要求教师精选能适应教学所需的经典案例、地方典型案例及虚构案例。法理学课堂实施案例教学法应遵循讲解原理和法律规范、展示案例与课堂论辩、课堂提问并评析总结、布置作业以巩固学习等步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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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世军.论案例教学法在地方院校法理学课程中的应用——以邵阳学院政法系法学专业为例[J].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,2014,6(6):36-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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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在线发布日期: 2014-06-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