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民事诉讼法学教学改革反思与重构 |
|
|
DOI: |
中文关键词: 民事诉讼法;理论教学;实践教学;教学改革 |
英文关键词: |
基金项目: |
作者 | 单位 | 沈亚萍 | 东莞理工学院 政法学院,广东 东莞 523808 |
|
摘要点击次数: 1416 |
全文下载次数: 715 |
中文摘要: |
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具有浓厚实践色彩的法学科目,学习诉讼法的目的在于运用,通过诉讼法的知识和理论来分析案例、从而掌握诉讼实践的基本技能。这决定了民事诉讼法的课程本质上应当是一种素质教育,而实践性教学方法就成为推进这种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。但近些年来的诉讼法学教学改革过于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,忽视对于基础理论的学习和接受,这只会导致民诉学习由于失去理论导引而成为无水之木,正确的思路是回到基础理论与实践素养并重的培养模式,在静态学习诉讼基础理论和基本规则的基础上,通过动态实践教学,着重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。 |
英文摘要: |
|
查看全文
查看/发表评论 下载PDF阅读器 |
关闭 |
|
|
|